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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

zmhk 2024-05-27 人已围观

简介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1.秦会杀岳飞的罪名――莫须有解释为什么2.莫须有罪名什么意思?

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

       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吧。

1.秦会杀岳飞的罪名――莫须有解释为什么

2.莫须有罪名什么意思?

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

秦会杀岳飞的罪名――莫须有解释为什么

       莫须有。也许有。形容无中生有 ,罗织罪名。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后用以表示凭空诬陷。清孔尚任《桃花扇·辞院》:“这也是莫须有之事,况阮老先生罢闲之人,国家大事也不可乱讲。”

       起源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蛮横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概述

       在《宋史·岳飞传》里面有如下文字: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相关文献

       关于莫须有一事,宋史记载并不明确,宋之著作,关于莫须有的记述有十余篇,但据笔者考究,这十余篇都是互相转述的

       1.宋人杜大《名臣琬琰集》卷一三《韩忠武王世忠中兴佐命定国元勋之碑》(沂公赵雄)云:“岳飞之狱,王(韩蕲王世忠)不平,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王艴然变色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时举朝惮桧权力,皆附离为自全计,独王于班列一揖之外,不复与亲。”《江苏金石志》卷一二《韩蕲王碑》记有赵雄所撰文字,但文字有残缺。

       2.宋人熊克《中兴小记》卷二九《高宗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下云:“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此据《野史》。”显然,熊克这段记述是据佚名《野史》。

       3.元脱脱《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云:“狱之将上,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时洪皓在金国中,蜡书驰奏,以为金人所畏服者惟飞。”

       4.《皇朝中兴纪事本末》卷五八云:“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此处将“莫须有”变成“必须有”。

       5.宋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卷一六《高宗绍兴十一年八月》条云:“有辅者投书于秦桧,言飞反状已明,桧以书付狱,即致飞于死。既而,弹若朴、彦猷,并罢(自注云:《遗史》)……先是,狱之成也,太傅韩世忠尝以问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必须有。’世忠曰:‘相公言必须有,此三字何以使人甘心!’固争之,桧不听。”徐自明,大约生活在宋宁宗时期,字诚甫,永嘉人,官低位卑。此处作“必须有”,与前引诸书“莫须有”之说稍异。

       6.宋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云:“初,狱之成也,太傅、醴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7.李心传在上引条下,又注引吕中《大事记》云:“飞之死,尤不能厌众心。……而‘莫须有’三字,世忠终以为无以服天下。飞死,世忠罢,中外大权,尽归于桧。于是尽逐君子用小人矣。”吕中《大事记》即《皇朝大事记》。

       8.岳珂《鄂国金佗粹编》卷五《行实编年高宗绍兴十一年》条云:“……唯枢密使韩世忠不平,狱成,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何以服天下!’因力争,桧竟不纳。”本文通过对大量史料的考证分析,认为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的说法,最初是无名氏作者在《野史》一书中编造出来的,并非历史事实。后人失于考证,辗转抄录,一味承袭不实的传闻,遂使“莫须有”成为秦桧加害岳飞的无理之理。事实上,秦桧打击和加害岳飞的“罪名”是十分清楚和足够的,根本没有必要搬出“莫须有”之词。

       9.《鄂国金佗粹编》卷二○《钥天辨诬通叙》云:“韩世忠以‘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为问,而夺之柄,最后……一时附会之徒,如万俟则以愿备锻炼,自谏议而得中丞,王俊则以希旨诬告,自遥防而得廉车,姚政、庞荣、付选之流,亦可阿附而并沐累迁之宠矣。”

       10.《鄂国金佗粹编》卷二一《百氏昭忠录》五云:“枢密使韩世忠心不平,狱成,诣桧问其实,桧谓‘飞子云与张宪书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相公言莫须有,何以服天下!’因力争之,桧不纳。”

       11.《鄂国金佗粹编》卷二四《张宪传》云:“其在当时,桧,力成此狱者也。而韩世忠不平之问,桧仅答以‘莫须有’,世忠艴然曰:‘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则桧亦自知其无矣。”

       宋朝史书

       备受推崇的有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而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绍兴十二年十二月癸巳》条的记载,也是李氏抄录他书而成。李心传(1167年-1244年),距岳飞、韩世忠死的时间有八九十年。他写定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也是抄撮朝野诸书而成。据李心传上引史料,他是参阅了吕中的《大事记》即《皇朝大事记》等。李心传在有关“莫须有”记载的正文下,自注查阅过以下几种资料:

       几种资料

       ①《王俊首状大理寺案款》,不获“莫须有”一事。②《刑部大理寺状》,也不载其事。③王明清《挥麈录余话》,记载“明清壬子岁仕宁国,得王俊所首岳侯状于其家。次年,明清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也不见有关“莫须有”的事情。④赵之《遗史》,也不获此事。⑤何《龟鉴》,也未见此事。⑥只有吕中《大事记》记载了“莫须有”史料。但吕中的史料也是抄录他人的。

       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癸巳》记载岳飞死于大理寺狱中,诛岳飞、张宪事下,也不见有关秦桧口出“莫须有”之说。且徐梦莘还全文注引了《岳侯传》,也不载“莫须有”之事。后人在编校《三朝北盟会编》注引《岳侯传》时,采用了刘一清《钱塘遗事》,也不见记载“莫须有”事。徐氏生于北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历任广西、湖南北州县官。“仕宦几五十年,居闲之日为多。”宁宗开禧三年(1207年)病逝。徐氏撰《三朝北盟会编》的目的十分明显。他在《自序》中说:“呜呼!靖康之祸,古未有也。夷狄为中国患久矣!……是皆乘草昧,凌迟之时,未闻以全治盛际遭此其易且酷也。”他为此而痛心疾首,欲求究竟,认为“误国首恶罪有在矣”。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徐氏竟未书秦桧“莫须有”三字,看来这决非是他的疏漏,而是对“莫须有”一说的否定。

       南宋最有名声的史学家李焘,在他所著述的一系列史书中,均不见一条有关秦桧制造“莫须有”的史料。李焘(1115年-1184年),字仁甫。年二十一时,追念靖康变故,著《反正议》十四篇。历任史职及州郡官,以敷文阁学士致仕。以名节学术,见称海内。一生著述弘富,纂修《续资治通鉴长编》,用力近四十年,取材广博,考订精核,为治宋史之要籍。李焘与岳飞、韩世忠、秦桧、赵构是同时代人,均经历靖康之难、绍兴和议等重大事件,他痛恨政府腐败,热爱祖国。在这种名节学术、爱国忧民思想支配下,在他的大量史著中,竟一字不载有关秦桧“莫须有”的情况,这是反映了李焘对“莫须有”说的怀疑或者否定。李焘之子李(1161年-1238年),有文史名,在他的一些史著中,同样不取“莫须有”之说。

       第十,王明清《挥麈录·余话》卷二也不记有关秦桧所说的“莫须有”一事。王明清记云:“明清壬子岁仕宁国,得王俊所首岳侯状于其家。……次岁,明清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岳侯之坐死,乃以尝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以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及握兵之日,受庚牌不即出师者凡十三次,以为抗拒诏命。……首状虽甚为鄙俚之言,然不可更一字也。”王俊告发岳飞状,为王明清所得,且于次年入朝,“始得诏狱全案观之”。在王明清的笔下,根本无一字涉及秦桧的“莫须有”。相反,明清记载的王俊告发岳飞状,却为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采录。王明清撰《挥麈录》历时三十余年,且在岳飞案平反后,是书虽为笔记性质,但也力求持正论,详故实,不失史法。为南宋最负时望的史学家李焘所称道。今寻检明清25万字的《挥麈录》,记载秦桧之事的不下二三十条,竟没有一处涉及秦桧的“莫须有”之事。这很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即“莫须有”之说不可靠,否则,一个以正直、爱国史家自居的王明清,决不会放过“莫须有”这个重大题材的。熊克的《中兴小纪》则最早采用了无名氏《野史》中的这段材料。此后,相继为赵雄、徐自明、杜大、吕中、李心传、岳珂等人所辗转抄录,这是南宋人对此失于考证,一味承袭不实的传闻所致。

       中兴小记

       最早确切提出莫须有之事的,是熊克的《中兴小记》,但熊克在其文后特意注明,此引野史,显然,熊克仅仅是转述,而不对此言论负责。

       还有一个是不知何年何月生人的吕中,此人或许更早,但作为一个无名氏,他的著作本是无权威性的,他的文章被李心传所引用后,李心传却自我否定地提出了不同观点,拿出了更多时文,而那些时文,处处指向岳飞之案,并无“莫须有”之事。

       岳飞之死

       岳飞——为因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后一十五次受亲札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逗留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兵马怎生的?言道:“都败了回去也。”便指斥乘舆,及向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人马,你只将一万人蹉踏了!”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又令“看讫焚之”,及令张宪虚申“探得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守襄阳,及把截江岸两头,尽掳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报不实,及制勘虚妄等罪。除罪轻外,法寺称:“《律》:‘临军征讨,稽期三日者,斩。’及‘指斥乘舆,情理相切要害者,斩’系重罪。其岳飞,合依斩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

莫须有罪名什么意思?

       “莫须有”的典故,出自“宋史”岳飞传,岳飞传记岳飞被捕,案子将要做成的时候,韩世忠不服,找秦桧质问。秦桧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反动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这就是莫须有被人注意的开始。

        中国知识人读古书,摇头晃脑,做博学状,其实古书读得实在不行,因为他们读书不化,乱读一气。以“莫须有”三字为例,大家都解释做“没有”的意思,这是根本说不通的。秦桧若悍然说“莫须有”是“没有”,等于没有证据就整岳飞、等于公然承认自己胡来,天下哪有这种事?中国知识人人人读“宋史”岳飞传,可是人人都不深究这样解释如何说不通,真混球。

        总算有一二敢提疑问的人出来了。徐乾学在《资治通鉴后编》一里,表示“莫须有”三字是弄错了,该是“必须有”;毕沅在《资治通鉴考异》里,用《中兴记事本末》的旁证,认为也该是“必须有”;朱彝尊说过这样才对。但是“莫”字改成“必”字,又根据什么呢?“莫”字和“必”字,明明是不同的两个字啊!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俞正燮这种解释,虽然不犯私改古书的毛病了,但犯了乱点古书的毛病,还是不通。

        其实,“莫须有”三个字,是宋朝人的用法,应该从宋朝人的书里,去找旁证,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宗。在宋朝人的书里,我发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里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的话;《曲淆旧闻》里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的话;《铁围山丛谈》里有“莫须问他否”的话;《宝真斋法书赞》里有“莫须与他明辩”的话;《分类夷坚志》里有“莫须谢尚书否”的话;《思陵录》里有“莫须批出”的话;《后村大全集》里有“莫须有人”的话。……从这些宋朝口语中,我们归纳出来“莫须”的语义,原来是“难道不”或“难道没”的意思。“莫须有”三个字,原来是“难道没有吗?”的意思。印证“宋史”原文:“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翻成现代话,明明是“岳飞的罪名,难道没有吗?”的傲慢语气。这种语气,才正是当时针锋相对的对话,“莫须有”三个字这样解释,才说得通。

       意思是:也许有吧。

       重点词汇:莫须有

       [成语解释]原意是也许有吧。后指凭空捏造。

       [典故出处]《宋史·岳飞传》:“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

       译文:岳飞儿子岳云写信给张宪这件事虽不明确,但这件事情或许有的。

       [近义词]凭空捏造

       [反义词]确凿无疑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语法用法]作谓语、补语、定语;指凭空捏造诬陷

       [成语结构]紧缩式

       [产生年代]古代

扩展资料:

       近义词:凭空捏造

       [成语解释]毫无根据的擅加伪做。

       [典故出处]近现代·蔡东藩《清史演义》第一回:小子尚不敢凭空捏造,是从史籍上翻阅得来。

       译文:小子我当然不敢毫无根据的擅加伪做,是根据史籍上读来的。

       [近义词]凭空臆造、凭空想像

       [常用程度]常用

       [感情色彩]贬义词

       [语法用法]作谓语、宾语;指虚构

       [成语结构]偏正式

       [产生年代]古代

       今天关于“莫须有的罪名是什么意思”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