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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_商鞅变法电视剧

zmhk 2024-05-28 人已围观

简介商鞅变法_商鞅变法电视剧       商鞅变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它的今日更新更是备受瞩目。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商鞅变法的最新动态,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1.商鞅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结果、意义.2.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

商鞅变法_商鞅变法电视剧

       商鞅变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它的今日更新更是备受瞩目。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商鞅变法的最新动态,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1.商鞅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结果、意义.

2.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3.商鞅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4.商鞅变法的核心是什么?

5.简述下商鞅变法,李俚变法,吴起变法,申不害变法,然后商鞅变法比其他的变法哪里优越

商鞅变法_商鞅变法电视剧

商鞅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结果、意义.

       商鞅变法的背景、目的、内容、结果、意义

       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新兴军功地主阶级经济实力增长,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

       目的: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

       内容:

       1.废井田开阡陌。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3.统一度量衡。

       4.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5.废除世卿世禄制。

       6.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7.推行县制。

       8.定秦律。

       结果:旧制度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发展,秦国成为实力最强的国家,但变法侵犯了贵族的利益,商鞅失去变法的强有力支持者,只得逃亡,最后在秦军追捕中毙命。但是变法得以继续实行下去。

       意义:

       积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消极:商鞅变法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且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

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项著名的改革举措,是战国时期楚国的总督商鞅在公元前334年至前329年期间提出并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商鞅变法的主要措施如下:

1、土地改革:商鞅提出了“土地公有制”的改革措施,即将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再按照劳动能力和生产能力分配给农民使用。这一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2、军事改革:商鞅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军事改革措施,即结束了将领的“赏赐制”,开始以职务和贡献为基础进行晋升。这一改革措施旨在提升军事组织的效率,使军队更加专业化。

3、社会改革:商鞅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社会改革措施,即建立了法律体系,使社会更加法治。这一改革措施旨在规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商鞅变法的内容是什么。

       商鞅变法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如下:

商鞅变法的内容如下:

       (1)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3)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

       (4)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意义: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封建制度在秦国确立,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很快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如下:

       (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

       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变法影响

       商鞅变法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变革记为新发,他让秦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并且为以后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而且确定了法治的思想。

       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

       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得以贯彻执行。

商鞅变法的核心是什么?

       商鞅变法的内容:

       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百姓自由买卖。

       2、奖励耕战,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3、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特权。

       4、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义: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在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在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在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扩展资料:

       舌战群儒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又害怕国人议论纷纷,所以犹豫不决。于是,秦孝公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语出《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

       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

简述下商鞅变法,李俚变法,吴起变法,申不害变法,然后商鞅变法比其他的变法哪里优越

       变法的核心内容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者腰斩,告*者与斩敌首同赏,匿*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简述:

一、商鞅变法:

颁布垦草令

       主条目:垦草令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

       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1、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2、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4、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5、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

       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3、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4、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5、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6、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二、李愧变法:

       1、废除奴隶制时代的世袭制度,根据能力来选拔官吏,取消旧贵族原本享受的世袭俸禄,用来招募贤才,发展生产。

       2、是正式废除了中国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励老百姓垦荒,废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

       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分配给农民土地,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3、是实行法治,建立完备的魏国法律《法经》,对于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的升迁奖惩、军功的奖励,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

       4、就是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

       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法经》兵6篇,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律》和《具律》。

三、吴起变法:

       1、“明法审令”,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深知法治的重要性,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

       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吴起还采取“倚车辕”(《韩非子·内储》)的办法,即立一车辕,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战国策·秦策三》)。

       2、减爵禄,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吴起)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

       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以解决分配不公,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

       在此同时,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韩非子·和氏》),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史记·吴起列传》)。

       3、“卑减大臣之威重”(《史记·蔡泽列传》),整顿吏治。吴起认为,“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又削弱大臣威权,“禁明党以励百姓”,禁止大吏结党营私,奖励百官尽忠守职,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同时,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

       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战国策·秦策三》),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

       二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战国策·秦策三》),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

       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裁减冗官,选贤任能,罢除无能无用之辈。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臣不得而为也。

       4、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史记·吴起列传》),以“争利于天下”(《说苑·指武》)。

       所以在变法中,“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史记·蔡泽列传》),即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在此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加强训练。

       5、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吕氏春秋·义赏》),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四、申不害变法:

       1、申不害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2、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

       3、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

       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

       4、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

       (《太平御览》引)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申子"大体编》)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

       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战国策"韩策一》)的说法。

商鞅变法的优越性:

       一、商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二、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经济上,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国家机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的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三、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大大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的发展。

扩展资料:

法家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_、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家

       好了,关于“商鞅变法”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商鞅变法”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